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部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,加强科研对教学的推动作用,努力实现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,特制定本措施。
一.鼓励教师申报课题。社科部是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,是搞好科研有利于促进教学的深化和提高。我部全体教师本着抓科研促教学的原则,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。副高以上职称每三年必须有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。对申报的课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报销所出费用(打印费、申报费等)。
二.对科研工作实施奖励政策。以教学成果奖的一半为标准进行比例奖励。按照学校鉴定的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、论文级别等,对其成果进行相应的奖励。项目分为省级、市级、校级;成果按实际证书为准;论文以理论文章为准,不得少于3000字。根据奖励项目的多少,把资金分配,按一、二、三等奖依次排列,级差为50%、30%;20%。
三.对不能正常完成科研任务的处罚措施。根据职称情况,我部暂定下列要求:教授,每年必须有在研课题,发表论文至少二篇;副教授,每两年均有在研课题,每年发表论文至少一篇;讲师,四年内有在研课题,每两年发表论文一篇;讲师以下职称,暂不做具体规定。对没有完成相应任务的教师,在教学工作量安排、评优等方面要相应处罚。
四.实施科研成果精品工程。为了落实这项工程,我部成立三个科研小组,主要抓好两个方面:一是组织科研成果精品工程课题,以研究能在中文核心期刊和国家权威报刊发表的成果为目的。二是重奖在上述报刊上发表的科研成果。我部教师要充分发挥集体优势,互相帮助,共同研究,争取多出精品。
五.加强对外联系,广开课题来源渠道。一是加强了与省社科规划办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以及市社科规划办的联系,努力争取他们对我校纵向课题立项的支持。二是加强与其它相关部门的联系,积极开展横向课题的研究。
六.加强立项课题的管理。立项课题的管理关系到课题完成的质量,我部对立项课题实行严格管理,课题负责人要主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,对遇到的困难尽力帮助解决。
社科部
2005年10月10日